理论研究
常态长效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数量和质量相促进,持续强化“惩”的震慑。数量是基础,质量是核心,没有高质高效查办案件作保证,“不敢腐”的震慑就难以形成。要坚持抓住重点、突出民心所向,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等重点对象,聚焦金融、国企、基建工程、招投标以及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整治,坚决清除阻碍地方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顽瘴痼疾。同时,注重提升查办案件质量,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和片区协作“集体会商”、市县“多级联审”等有效措施,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检验。
坚持治标和治本相贯通,不断放大“治”的效果。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查办案件不是目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才是关键。要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效,加强个案解剖、类案分析,注重发挥主观能动性,让案中人剖析案中事,让案发单位深入查找廉洁风险,精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深挖案件背后的规律和根源,找准案件反映出的责任落实、制度漏洞等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惩治成果向治理成效全面转化。
坚持警示和引导相结合,切实筑牢“防”的堤坝。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强化正反两方面教育,发挥“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是根本。一手抓正面引导,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因地制宜选取行业领域推进清廉建设,把纪律规范、廉洁要求转化为自觉遵循、行为准则,实现文化影响、教育引导和制度约束相得益彰。一手抓反面警示,聚焦政法、国企、社保等重点领域以及“一把手”、年轻干部、领导干部家属等重点群体,通过分层分类召开警示教育会、编印忏悔录、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法庭庭审等方式,通过警示案例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作者 倪芳贵 系山东省平度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