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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

稿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1-31 10: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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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基层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障,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均对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提出明确要求。上海市宝山区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将调查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聚焦基层监督中不同程度存在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全面、监督力量贯通融合不够、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难点问题,坚持基层监督与基层党建、基层治理融合贯通,同抓共促,探索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推动监督下沉,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注重“统”的观念,强化顶层设计。坚持系统观念、贯通理念、统筹方法,通过深化制度供给、织密监督网络、推动监督下沉、融入基层治理,不断将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探索完善“区统筹抓镇街促村居”工作机制。区级层面统筹监督力量、机制制度、监督项目、培养培训和考核评价,构建基层监督体系主干;镇街纪(工)委抓实下沉监督、队伍建设、规范履职、纵向贯通和横向协同,理清基层监督体系支脉;村居发挥一线“哨站”作用,促进政策落地、履职尽责、和谐稳定、基层治理、智慧监督,打通基层监督体系末梢。搭好各类监督贯通联动平台。坚持“区级主导、镇街主抓、村居落实”,完善片区内或片区间交叉联动协作,形成监督力量联合、监督项目联办、监督问题联解、监督成效联享、监督治理联动的“五联”工作模式。以区纪委监委牵头统筹,会同区农业农村、财政等职能部门,推动全面提升村集体会计事务、公共项目交易、集体资产资源监管水平;会同区审计监督,督促严格执行“一肩挑”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制定相关实施办法。推动镇街积极探索实践。将基层监督体系建设情况纳入镇街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提高指标权重,鼓励镇街积极参与。区纪委监委设立对口联络员,持续对试点镇街进行跟踪、督促、指导,定期收集基层反馈的意见,帮助试点镇街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探索实践成效。

  做实“抓”的举措,确保务实管用。将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巡视整改等融入探索试点全过程,借势借力推动工作落实,做细做实促进成果转化。“下沉监督”与“提级监督”互促。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走村入户面对面倾听百姓心声,广泛收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聚焦村居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行使权力情况、集体“三资”管理和运行情况、民生领域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情况、村干部廉洁履职等开展提级监督。“有形监督”和“有效监督”互融。完善基层监督体系领导小组,构建“镇街—网格—基层单位”三级监督网络,组建特邀监督员、基层廉情监督网格长、基层廉情监督员等共同参与的基层监督小组,推动基层监督与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驻点监督”与“流动监督”互补。驻点监督方面,试行镇街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监督委员会贯通衔接工作机制,着力打通衔接中存在的堵点。流动监督方面,通过设立村级监督平台,整合退休干部、老书记、老党员、志愿者等各类监督力量,畅通群众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渠道。

  发挥“促”的作用,推动提质增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把脉摸底,直面难点堵点,创新监督理念和方式方法。推动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向群众宣传政策,发放民生监督卡和惠民政策手册,为群众知晓情况、反映问题创造有利条件。会同组织、民政等职能部门制定完善村(居)务公开范围,督促信息公开落实落地,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依托“数字化、互联网+”赋能智慧监督。牵头打造智慧监管系统,督促推动农业农村、民政等职能部门把业务流程、事项办理、办理结果在线动态更新,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依托“社区通”平台,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梳理分类,深入摸排干部作风问题和廉洁问题线索。提升基层干部履职水平。加强对村居监督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通过强化镇纪委委员作用、激活基层纪检委员监督职能、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转,不断增强“末梢”监督力量;探索建立镇街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协调联络机制,支持和保障村居监督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区纪委监委派员协助村居制定监督清单,推动提升规范化水平。(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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