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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一函两清单”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稿件来源:贺兰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2-23 10: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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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兰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以“一函两清单”为抓手,明任务、点漏洞、督责任,破解“一把手”在日常履责中不愿抓、不会抓、不真抓的难题,着力打造完整闭合的责任落实链条。

  “一函”督责任,突出压力传导。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和要求,向各级党委(党组)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函告书,将年度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告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时,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督促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的“重头戏”,针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落实不到位情况,点对点向各有关单位下发问题督办函,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督促各党委(党组)对反馈问题扎实有效快速整改。对整改不重视、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查处,2020年以来下发督办函121份,督促整改问题295个,追究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落实不力21人。

  “两单”促落实,压实责任担当。要求主要领导从党内政治生活、内部管理风险隐患、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日常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十个方面明确责任,并按季度汇报责任落实情况。对全县65个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按三季度工作实地督导中发现汇报不真实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不断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纪检监察和派驻日常监督下发的督办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未整改以及追责问责和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反馈问题,分单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整改清单,实施动态化管理,挂账督办、限时销号,按月组织报送整改进展情况;依据整改清单内容,对各党委(党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一律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下发通报 2期,因整改不力追责问责4人。

  统筹四项监督,强化结果运用。全面梳理“一函两清单”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深入分析研判各乡镇、部门(单位)政治生态,对全县65个党委(党组)进行廉政“画像”。建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数据库”,并将问题和整改情况作为各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的主要依据,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聚焦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批评教育、约谈等方式及时开展警示提醒,批评教育101人次,约谈203人次,提醒谈话49 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3人次,力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将“一函两清单”数据指标纳入季度绩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重要考核依据,集巡视巡察、审查调查、全方位进行考核,真实准确评价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形成“督查、反馈、发函、回看、考核”闭环效应,依据考核结果,由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考核名次靠后、问题集中多发的单位进行约谈,对季度、年度考核末位的15个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着力构建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分工清楚、落实有力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贺兰县纪委监委 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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