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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贺兰

贺兰:“三个常态化”确保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准确到位

稿件来源:贺兰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7-28 10: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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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打通处分执行“最后一公里”,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彰显处分决定的权威性,贺兰县纪委监委探索开展处分决定执行事项告知、监督检查、反馈整改常态化工作,确保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准确到位、及时有力,杜绝处分执行“打折扣”“打白条”等问题。

  “事项告知”常态化,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准确。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作出后,立即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或单位及组织、人社、财政等职能部门分别发送《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告知党纪政务处分对受处分人员在考核、工资薪金、效能奖金等方面的影响情况,解决各单位在处分决定执行政策中的难点,做到处分影响期明确、考核有据、工资奖金扣发准确。同时督促各单位严格、及时、有效、准备落实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提高受处分人员和所属单位的思想认识,做到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预防到位,执行准确。

  “监督检查”常态化,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下发后的执行情况开展“全方位”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分材料归档,受处分人员职务、职级、工资待遇变更以及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同时探索建立与派驻纪检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联合检查、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中,实现监督检查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常态化的联合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等工作,全县各单位共发现违规发放年度效能奖、平时考核奖等共计12万余元。

  “反馈整改”常态化,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及时有力。《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发出后,要求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或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告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情况,做到“一案一报告”“处分执行有反馈”。对于在专项检查、联合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及时、不规范问题,下发纪律检查或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限期整改,并详细回告落实整改情况,做到“一件一整改”“有问题必整改”;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及时有力,不打折扣。(贺兰县纪委监委 李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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