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纪委
首页 > 清风贺兰 正文

清风贺兰

贺兰:“四个导向”着力提升巡察质效

稿件来源:贺兰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8-25 11:44:41
分享至:

  贺兰县委巡察机构坚持理论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精准聚焦政治监督,切实提升巡察质效。

  坚持理论导向,把准政治方向。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主要抓手,深入学习有关精神。结合巡察工作实际,通过集中学、组内学、党小组学、个人学的“四学机制”,不断用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高巡察干部履职能力推动工作。两轮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各党小组组织学习40余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知识测试3次,精准把握政治方向,取得良好效果。

  坚持目标导向,突出关键少数。根据《巡察工作方案》、“三定”方案,分析研判被巡察党组织关于县委第一轮至第二轮反馈共性问题通报的自查报告、政治生态分析报告、自查自纠报告,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关键少数”,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县委办、政府办、信访局、审计局等部门深入了解并查找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被巡察单位廉政风险防范情况以及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廉洁从政情况存在的问题,综合评估研判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履职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建议28条。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实行乡村一体巡,各调研组下沉调研每个村(社区)不少于5天,开展谈心谈话520人次,巡察接受信访举报54件次。县委两轮巡察共发现农业农村局、常信乡等10个党组织问题389个,村(社区)问题176个,移交问题线索1件。针对乡村河面污染严重、板桥损坏影响农业生产等问题,坚持边巡边改,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一批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拉近了党群关系。

  坚持效果导向,强化整改落实。为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县委办制发《贺兰县委巡察整改约谈制度》《贺兰县委巡察整改调研督办制度》,县委主要领导针对县委第二轮巡察立岗镇反馈的4个中心村房屋质量安全问题,通过“谈话+调研”两项措施开展了调研督改工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成立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办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巡察整改督查工作组,围绕前两轮巡察反馈问题,开展联合实地调研督导4次、下发督办函4份。截至目前,前两轮巡察共反馈问题247个,已整改到位233个,整改率达94.3%,有效推动巡察“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贺兰县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