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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集结“四个力量”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

稿件来源:贺兰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1-03 09: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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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贺兰县委巡察机构把巡察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不断规范应用系统,扎实推进巡察信息化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力量,确保信息化建设有人抓。将巡察信息化建设纳入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常态化推进巡视巡察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细化责任分工,明确1名信息化建设分管领导及2名信息化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互设AB岗,专门负责巡察信息化建设日常工作,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巡察单机系统及网络平台数据录入和报送,及时落实信息化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

  强化设备配置力量,确保巡察数据安全性。严格按照国产化软硬件设备配置和国产化替代工程及保密要求,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以巡察组为单位,为巡察机构干部配备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扫描仪等,明确涉密设备和系统管理人员,在巡察前按要求提前录入被巡党组织数据包,严明保密纪律,确保数据安全,保障巡察信息系统录入数据完整、真实、高效。

  强化组织培训力量,确保履职能力有提升。把单机系统使用作为每轮巡前培训的固定课程,通过以会代训,以观看视频、现场演示、实操训练、答疑讲解等方式,深入学习了解个别谈话、信访受理、线索管理、底稿制作、移交归档等单机系统工作各环节,使每一位巡察干部真正掌握系统操作流程和使用技巧。同时,在巡察期间,加强对各巡察组单机系统使用的培训指导,确保录入信息准确、问题归类规范,切实提高业务技能水平。

  强化应用实践力量,确保工作规范有成效。将“金纪三期”巡视巡察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到十五届县委前五轮巡察全过程,要求各巡察组至少2名巡察干部熟练掌握系统使用,在巡察各环节全过程中及时录入信息数据,借助系统平台资源管理、信息交流、统计分析、数据报送等功能,着力提升分析问题、精准监督和数据管理能力。同时,建立完善数据动态更新和维护管理机制,加强平台使用率,及时录入巡视巡察网络平台全覆盖任务、成果运用等模块监督数据,并通过平台学习相关会议精神、报送数据、发文等,逐步提升巡察干部平台应用意识。(贺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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