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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原教导员吴建华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稿件来源:贺兰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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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11日,贺兰县纪委对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吴建华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现已查办终结。

  经查,吴建华在担任贺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贺兰县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吴建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并由县委组织部对其作出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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